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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和表彰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03   点击数:

各处室(馆、中心)、各系部: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和表彰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2019年1月3日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先进班集体评选和表彰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校风、学风和班风建设工作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名额和时间

(一)凡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二年级以上的班级均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院级“先进班集体”,按学生班级数的15%比例确定名额。

(三)“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在每年的10~12月份进行。

二、评选条件

(一)组织建设

班委会、团支部健全;班级学生干部根据任职条件经民主选举产生、按期改选;班级学生干部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为同学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日常管理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结合班级实际,制订班级考勤、寝室管理、班级活动经费管理等规章制度;按时召开班委会和班会,研究解决问题,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常规工作,主动承担学院和系交给的各项任务;日常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坚持“班日”制度,日志记录认真翔实,辅导员定期批阅;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对突发事件和事故苗头,能早发现,早汇报,处理及时恰当;班务公开、民主管理。

(三)党团工作

积极开展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团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团课教育、团组织活动开展有序、效果显著;“推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规范。

(四)思想教育活动

树立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按学院系学生管理工作计划,认真组织时事政策学习,开展班级主题教育活动(主题班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班级同学互助友爱,自觉学法守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进行自我调节,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做到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班级同学道德素质测评分数在80分以上的学生高于90%。

(五)学风建设

弘扬笃学、诚信、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认真实施考试制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风端正,无考试作弊现象;班级同学专业思想稳定,学习勤奋,课堂纪律严明,基本做到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出勤率在95%以上;学习积极主动,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全班同学课程及格率达90%以上,优良率达35%以上;实用英语A、B级考试、国家四级英语考试(一年级英语平均考试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通过率,在全院同年级、同层次班级中位于前列;积极参加职业技能比赛、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较好。

(六)校园文化活动

积极参加学院、系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出色,效果良好;经常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形式新颖,内容健康,富有教育意义;班级同学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班级经常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并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比赛,成绩良好。

(七)精神文明创建

积极参与学院精神文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能够按照学院要求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班级学生文明程度及安全意识较高;班级同学网络素养较高,能够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做到守法上网、文明上网;班级同学爱护公共财物、公共设施,没有人为损坏教室和寝室等场所公共财物现象。

(八)公寓管理

模范遵守学院公寓管理规定;在院系检查评比中成绩良好,每学期至少获得一次院级“文明寝室”表彰;没有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生,班级同学没有使用违禁电器。

(九)创新(特色)工作

结合班级实际和专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影响良好,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并形成班级特色。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

(一)班级同学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包括邪教),从事非法活动的。

(二)班级同学有打架斗殴、聚众酗酒、结伙赌博、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并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三)班级学生干部违反校规校纪,并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四)班级不愿承担学院、系布置工作任务的。

(五)在评比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六)有私自在外住宿或班级寝室验收不合格的。

(七)班级同学在道德素质测评中有1名不合格的。

(八)其他经院系相关管理部门认定被取消评优资格的。

四、评选程序

(一)各系根据本办法结合系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班级对照评选条件和评分细则,对班级工作进行自评,并向所在系申报,参加系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系成立评审工作领导组,负责本系先进班集体的评审工作,并在系级先进班集体中推选院级先进班集体的参评班级,公示后填写《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相关材料后上报学院审批。

(三)学生处进行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

五、表彰办法

(一)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班集体”予以命名表彰,颁发奖牌(或奖状)。

(二)学院奖励获得“先进班集体”的每个班级活动费1000元。

六、系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各系可参照院先进班级的评选办法,组织系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应控制在参评班级的20%以内,奖励活动费为每个班级500元。要求坚持条件,宁缺毋滥。

七、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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