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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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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9-17   点击数:

为进一步改进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根据实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等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实施办法,进一步改进学院党委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学院党委领导班子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联系,促进学院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实现学院内涵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职责

1.指导基层党组织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等,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

2.督促检查联系的基层党组织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活动、换届选举、评优评先等工作,每年定期参加基层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3.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了解掌握所联系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的情况,引导基层党组织围绕本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督促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

6.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对涉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分配方案、党员发展等重要事项,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意见。定期或不定期与所联系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联系人的确定

根据学院党委委员分工(分管部门、联系系部)确定具体联系人,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原则上要求所有党委委员至少联系1个基层党组织。其中,联系的基层党组织是系党总支的,须同时联系系党总支所辖师生党支部。

四、工作要求

1.学院党委委员要充分认识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联系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联系人每年至少1次就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向学院党委会议汇报。

2.学院党委委员通过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个别访谈、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联系基层党组织。

3.被联系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联系人开展相关工作,保持经常性的工作沟通,主动及时地向联系人汇报情况、反馈信息,共同研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举措。

系党总支班子成员联系师生党支部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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