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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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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重点工作计划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27   点击数:

各处室(馆、中心)、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强化督查督办,完善考核考评机制,确保学院各项决策落实和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从2019年1月开始,学院实行重点工作计划管理。

各部门每月3日前向院办报送本月工作计划和上月计划完成情况(报送格式见附表),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学院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的事项,相关职能处室分解的重要工作,院党政会议交办的任务,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的重要事项,部门安排的重要工作等。院办根据各部门报送的计划,汇编当月学院工作计划,经院领导审批后执行。下月初,各部门在报送当月计划时,同时报送上月计划完成情况,院办汇总上月学院计划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任务,相关部门要说明原因以及下一步打算,院办组织进行督查,将督查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并作为部门年度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计划管理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谋划,明确任务分工,压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相关职能处室要站在学院全局的高度,将学院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执行的月份,拟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定计划执行部门,明确目标标准和要求。鉴于本学期即将结束,学院2019年度工作计划正在编制待下达,各部门结合岁末年初工作安排、寒假工作任务以及明年春季开学准备等,编制2019年1-2月份工作计划,于2019年1月3日前将1-2月份工作计划(纸质和电子)报院办,联系人:赵忠阳。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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