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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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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审计职业学院部门日常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作者:   时间:2015-05-12   点击数:

为加强学院财务管理,规范日常经费分配使用,调动部门经费管理的积极性,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高校财务制度,结合近几年我院部门日常经费开支的实际情况,实行部门日常经费包干管理。现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包干使用、总额控制、按项列支、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学院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确定各部门经费年度预算包干指标,各部门包干经费在预算包干指标内限额使用。

2.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合理安排、严格控制本部门的经费开支范围,部门经费指标使用完毕后,即停止该部门的包干经费报销。

3.部门经费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学院财务制度,按学院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4.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文印纸张等,统一由学院集中采购,按成本价计算,列入部门包干经费支出。

二、部门包干经费分类

1.日常办公经费

各部门为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日常办公经费,包括:办公费(具体包括办公用品购置费、办公耗材费等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印刷费、租赁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以上经费包干指标测算按部门人数和定额标准安排。

2.业务经费

各系部为了完成本年度教研和学生管理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日常教研经费和学生管理经费,包括:教研经费、学术活动经费、学生日常活动经费、其他费用等。以上经费包干指标测算按系部学生人数和定额标准安排。

三、部门包干经费指标测算

(一)测算依据

当年度部门预算包干指标分配涉及到的人员数、人员类别等,以组织人事处提供的在岗人员信息和教务处提供的每年9月底各系实有学生人数为依据。

(二)定额标准

1.办公费:报刊费按每个部门800元/年的标准核定,每系部另增加教学类报刊费400元/年。除报刊费以外的其他办公费按部门实有人数500元/年的标准核定。

2.印刷及打印耗材等费用:按每个部门5000元/年的标准核定(不含学生试卷印制费)。

3.教研经费:按每系70元/生·年的标准核定。主要用于开展教学教研活动所发生的教学耗材费、考察费、培训费(不包括省培、国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交通费、专业建设费、其他费用等。基础部按各系核定指标的平均数80%确定。

4.学术交流费:按每系20元/生·年的标准核定。主要用于开展学术交流及举办学术讲座聘请专家的酬金、交通费、住宿费、其他费用等。基础部按各系核定指标的平均数80%确定。

5.学生(含协会)日常活动经费:按每系15元/生·年的标准核定;学生处(团委)按学院学生总人数5元/生·年的标准核定。主要用于开展学生活动等学生工作方面的支出。

四、部门包干经费使用规定

1.各部门按批准的经费预算,制定支出计划,严格预算管理。

2.部门包干经费支出由部门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指定专人负责核算部门包干经费支出,与学院财务核对本部门包干经费使用情况。

3.部门包干经费纳入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私设“小金库”。每年底学院对包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公布,各部门应将当年包干经费使用情况向本部门全体人员进行通报。

五、其他相关规定

1.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领导来院交流指导工作等公务接待由学院负责。必须宴请的,严格执行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

2.党政管理部门及教辅单位为了完成不同于其他职能部门的常规性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特殊经费不在部门包干经费中列支。

3.学院今后应纳入部门使用管理的相关奖励性、政策性等经费列入部门包干经费的追加指标,由部门掌握使用。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由院办公室(财务室)负责解释。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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