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院日常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沟通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召开时间
原则上每两周召开1次,时间为教学周双周的周一下午,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推迟召开。
二、会议分工
会议由院长确定议题并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其他副院长主持。院办公室负责会前准备、记录整理和督查催办例会布置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参加人员
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部门党政负责人。必要时,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四、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和年度工作,研究布置近期工作任务;
2.各部门通报近2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2周工作安排;
3.交流工作开展情况,讨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4.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
五、有关要求
1.与会人员应按例会内容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2.上次例会作出的阶段性工作和单项工作布置,下次或以后的例会要检查其完成情况,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3.各部门要如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对未按时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因;
4.各部门在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可以在会上提出,以便大家共同讨论提出解决意见。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和协助的,也应在会上进行沟通,以取得其他部门的支持和争取领导的协调。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