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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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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办公例会制度(试行)

作者:   时间:2015-02-06   点击数:

为促进学院日常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沟通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召开时间

原则上每两周召开1次,时间为教学周双周的周一下午,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推迟召开。

二、会议分工

会议由院长确定议题并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其他副院长主持。院办公室负责会前准备、记录整理和督查催办例会布置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参加人员

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部门党政负责人。必要时,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四、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和年度工作,研究布置近期工作任务;

2.各部门通报近2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2周工作安排;

3.交流工作开展情况,讨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4.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

五、有关要求

1.与会人员应按例会内容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2.上次例会作出的阶段性工作和单项工作布置,下次或以后的例会要检查其完成情况,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3.各部门要如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对未按时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因;

4.各部门在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可以在会上提出,以便大家共同讨论提出解决意见。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和协助的,也应在会上进行沟通,以取得其他部门的支持和争取领导的协调。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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